公司合併後所欠債務由誰償還

公司合併後所欠債務由誰償還

公司合併後所欠債務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償還。

公司合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併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爲。

公司的合併可分爲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74條,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