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中的以爲

古文中的以爲

有兩種意思:

1、是"以之爲"的省略句式,譯爲“把什麼當作或者作爲”。

例如:若舍鄰鄭以爲東道主。譯作“假如放棄滅鄭的打算,而讓鄭國作爲您秦國東方道路上的主人”。

2、”認爲“。

例如:以爲妙絕。 譯作“認爲(這個主意)非常絕妙“。

3、分譯,“以”指“用來”,“爲”指“作成”,即“用來做成”

例如:然得而腊之以爲餌。 譯作“然而捉到後晾乾把它用來作成藥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