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港澳工作簽證求詳細

如何辦理港澳工作簽證求詳細

1、僱主持填妥隨附的從外地招聘工人的請求書和初步申請表,然後連同其他支持該項申請的文件,交港澳人民入境事務處,以便考慮是否批准申請。這些證明文件包括:商業登記證、公司註冊證明書、最近的財務報告、詳列本地工人及其所支工資的名單、有關提供住房的文件、曾在本地招聘工人的證明文件;

2、初步申請一旦獲得批准,僱主應安排工人遞交正式簽證申請書;

3、簽證申請書應交港澳人民入境事務處。僱主須同時安排工人簽署1份僱傭合約;

4、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在接獲簽證申請書後,將要求僱主填寫1份保證書。僱主或許須要提供更多資料或前往人民入境事務處面談;

5、申請的結果將通知僱主及僱員;

6、申請在港澳延期居留。

工人在入境後,可向人民入境事務處申請延期居留。若情況維持不變,可獲准延期居留6個月或至完成合約訂明的期限。每個工人延期均須繳付費用,而延期費須由僱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