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籃球起源於美國,是由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2、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加拿大安大略省人,後加入美國籍;3、是籃球運動的發明者,被譽爲籃球之父;4、這所學校體育系主任盧瑟古利克爲貫徹冬季體育課教學大綱委託奈史密斯尋找一種有趣易學且可以打發學生無聊的冬季室內體育課的遊戲;5、最早的規則沒有運球這一規定,只允許球在球場內傳遞;6、之後他又編寫了13條籃球規則,其中有12條仍然延用至今;7、起初,奈史密斯將兩隻桃籃分別釘在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