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積分入戶條件是什麼

東莞積分入戶條件是什麼

一、申請對象,申請入戶我市城鎮,須同時符合以下四項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就業、經商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2、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3、在廣東省內參加社會保險。

4、持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二、申請時間

全年常態化受理,不設截止日期(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申請地點

擁有自有產權居所的,向自有居所所在鎮街的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申請入戶;沒有自有產權居所的,向工作單位所在鎮街的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申請入戶。

四、申請材料

(一)基本資料。申請人提出積分制入戶申請時,應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資料:

1、《東莞市積分制入戶申請表》。

2、《廣東省居住證》。申請人提供東莞有效的居住證;如果配偶隨遷的,配偶也要一起提供。

3、身份證。申請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如果申請人已婚的,還需要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的複印件。

4、戶口簿。包括涉及到申請人家庭成員的所有信息頁、戶頭(戶口簿地址頁)和戶主頁。

5、結婚證。申請未婚的不用提供;已婚的,需要提供結婚證;已離婚的,需要提供離婚證、協議書(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法院的判決書。

6、關係證明。未生育或領養子女的,不用提供;有生育或領養子女的,提供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合法收養證明》,如果戶口簿上能直接證明申請人與子女關係的,可以不用提供。

7、在莞就業、經商證明材料。①就業的,提供《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並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加蓋公章和工資表(或考勤記錄表)作爲互助材料;②以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③經商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④代理制保險營銷員,通過覈查其在莞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情況作爲在莞從業的依據。

8、目前在我市參加社保的,提供申請人社保卡或身份證號碼;目前在廣東省內其他城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歷年繳費清單。

(二)積分材料。申請人應按照《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計分標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減分項目已在2017年10月1日正式取消),提供相應積分項的證明資料,不能提供有效證明資料的不得通過審覈或加分。《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計分標準》各積分項目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文化程度。①大專及以上學歷(含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的,提供畢業證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認證報告》或學信網上帶二維碼的驗證材料證明;②高中學歷(含中等職業學校)的,提供畢業證及《中國中等教育學歷證認證報告》;③畢業證遺失的,請到原畢業學校或原畢業學校的主管部門開具證明。

2、職業資格。提供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僅限初級工和中級工)。若網上未能作出有效查驗的,須提供原發證機關開具的證書驗證證明。持特種行業操作證的,還需發證機關開具的證書驗證證明。

3、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在我市參加社保的,提供申請人社保卡或身份證號碼;目前在廣東省內其他城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歷年繳費清單。

4、就業居住時間(4選1)。①選擇以在我市繳納社保覈定工作時間的,提供申請人身份證號碼;②選擇以工作年限計分的,提供經人力資源部門鑑證的勞動合同,未經鑑證的勞動合同補充提交已經加蓋企業公章的工資條或考勤記錄等能夠證明勞動合同實際已履行的材料;③選擇以在我市經商營業年限計分的,提供在我市依法登記註冊的個體工商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④選擇以居(暫)住證覈定的,提供居住證。

5、居所情況。提供申請人本人或隨遷人員(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居所的房地產權證或已辦理合同備案的購房合同(非住宅類房產、自有居所所在鎮街與申請入戶鎮街不一致的均不加分)。以隨遷人員名下的自有居所申請加分的,須同時提供能證明申請人與隨遷人員關係的結婚證、戶口簿或出生證明。與其他自然人共有的,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及《同意證明書》。

6、志願服務材料。①參加我市志願者服務的,提供《東莞市積分制入戶志願服務情況申請表》(鎮團委出具)和《志願服務記錄表》;②參加我市社區志願服務的,提交《社區志願者服務積分入戶審覈表》。

7、義務獻血。提供《無償獻血證》和寮步醫院總務股出具的《證明》。

8、慈善捐贈。提供《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慈善捐贈積分申請表》、個人捐贈收據;如個人慈善捐贈由所在單位統一匯繳的,需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個人捐款證明》和單位慈善捐贈收據的複印件。

9、納稅情況。①個人所得稅,填報《納稅情況登記表》;②個體工商戶納稅,填報《納稅情況登記表》和提交《稅務登記證副本》;③房屋契稅,填報《納稅情況登記表》和提交《繳稅憑證》;④企業納稅填報《納稅情況登記表》,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和《營業執照》。

10、科技方面。供發明專利或優秀科技成果相關證書。

11、計生加分。申請計生加分的需要填寫1份《東莞市人才入戶、積分制入學計劃生育情況申報表》,除此外還要根據以下加分項目提供相關的資料:

①申報計劃生育信息加分。申請人攜帶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所有小孩出生證或戶口簿(再婚對象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違反計劃生育已處理的還需提供處罰決定書和繳款發票),到現居住地的村(社區)計生辦進行信息登記(住寮步鎮住宅小區的到良平社區計生辦進行信息登記),此項加分申請時不需要提供其他資料。

②落實“一孩上環、二孩結紮”政策加分。申請人需提供夫妻戶籍地計生證明(夫妻不在同一個鄉鎮的,需分別辦理計生證明)、半年內的查環查孕證明,二孩結紮的還需要提供結紮證。

五、窗口辦理流程

1、領取《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申請表》填寫,並將有關材料移交給窗口工作人員,錄入信息系統;

2、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分類整理,於2個工作日內將資料移交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審覈。

3、申請人可在提交申請資料10個工作日之後,登陸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網查詢複審結果和最終積分。

六、入戶卡領取

申請人作爲入戶候選人員,在東莞市人才資源政務網動太實時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受理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製作《東莞市人才入戶卡》。中心將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聯繫申請人領取入戶卡。

申請人只需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和《受理回執》到中心即可領取《東莞市人才入戶卡》;如果是其他親人代領的,還需要提供能證明申請人與代辦人關係的證件。

七、收費標準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