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什麼時候驗兵

每年什麼時候驗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國家根據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需要進行徵兵。每年12月31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

縣、市兵役機關,在每年9月30日以前,應當組織基層單位對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進行兵役登記。

一般是每年的8月中旬開始動員,10月開始徵兵報名,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體檢,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政治審查(政審),12月1日下達入伍通知書 ,12月上旬起發放服裝(如果走得晚發放也推遲),12月中旬開始運兵(分批運輸新兵:12月10日-12月31日),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新兵要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