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集體房產證嗎

小產權集體房產證嗎

小產權並不具有房產證。所謂“小產權房產”,是指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部分房屋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相關權利證書,實際上不具有商品房屬性的法定產權。

小產權房產本身存在兩種情形,一種屬於“合法房屋”,既擁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證,並辦理了房屋產權證的村民自住房,另一種本身就屬於“違章建築”,即即非法佔用集體用地或者閒置的國有土地,將農村集體用地使用權變相流轉或改變國有土地使用性質,在沒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非法建設房屋,或者在1993年土地確權後私自搭建房屋。

關於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全國判例至今未達成一致,因此對於小產權買賣行爲,仍存在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因小產權房屋不屬於商品房範疇,不能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旦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業主維權較爲困難,無法取得房屋產權證書也無法進行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