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鬥毆如何定義誰責任

打架鬥毆如何定義誰責任

雙方打架鬥毆,需要根據雙方的過錯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一般來說,先動手的一方過錯責任較大,如果對方侮辱、誹謗在先,情節惡劣的另當別論,具體雙方責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綜合全案來確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