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方承擔的銷售貨物運雜費,計入銷售費用科目。賣方要將貨物運往買方所在地,於是就產生了中間的運費與其它一些小費用。這些費用就統稱爲運雜費。運雜費的賬務處理,首先由購銷雙方協議由誰負擔,然後按企業會計準則要求計入不同科目。對於銷售方來說,有兩種情況:1、由銷售方負擔,則屬於銷售產品的費用,會計分錄爲:借:銷售費用貸:銀行存款2、由購貨方負擔,則其支付的運雜費屬於代墊,最終應向購貨方收回,這種情況下,會計分錄爲:借:應收賬款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