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違章需要什麼

處理違章需要什麼

處理交通違章需要攜帶以下證件材料:

1、發生交通違章行爲車輛的行駛證的正副本原件;

2、駕駛人員身份證的原件;

3、駕駛人員駕駛證的正副本原件;

4、《違反交通管理罰款收據》和《交通違法行爲處罰決定書》。

【法律依據】

《交通違章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的,應當告知當事人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當事人逾期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