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人員,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的;(二)使用失效、僞造、變造的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的;(三)超越從業資格證件覈定範圍,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的。現在貨運資格證實行誠信考覈,每年20分,分爲四個等級,既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