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被撞誰的責任

闖紅燈被撞誰的責任

行人闖紅燈被撞,相關的責任劃分爲:如果行人是因闖紅燈被撞的話,那麼從道路交通規則而言,行爲人是過錯方,機動車屬於無過錯方,如果有明顯的證據例如監控錄像,能重現當時的場景,證明機動車無過錯的話,那麼就能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就可能只需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