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週轉困難的借款方式有:1、找銀行進行貸款;2、進行借錢,並做相應的借條等證據;3、變賣不用的財產;4、對有關的欠款進行追償。【法律依據】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