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文下定義

說明文下定義

下定義是一種用簡潔明確的語言對事物的本質特徵作概括的說明方法。下定義是說明文常用的說明方法。“下定義”必須抓住被定義事物的基本屬性和本質特徵。

下定義,既是對相關內容的高度概括,又要符合格式上的要求。在內容上要抓住事物的本質特徵;形式上要把被定義的概念放在一個大的概念中, 再加上對其本質特徵進行描述的限制, 即:被定義的概念對其本質特徵進行描述大概念。 有的用“種差”“鄰近的屬概念”“被定義概念 ”的形式。例如: 記憶是我們過去的生活實際中認識過的事物或做過的事情在我們頭腦中遺留的印跡。該定義中,“記憶”爲“被定義概念” , 是比被定義概念外延大一級的“鄰近的屬概念” 而“我們過去的生活實際中認識過的事物或做過的事情在我們頭腦中遺留”則是“記憶”區別於其他“印跡”的特有屬性,也就是“記憶”與“印跡”這個屬概念下其他種概念內涵上的差別,即“種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