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學是指因病或事或其它原因暫時停止上學,學籍還保存在學校,休學期滿後返校繼續學習。1、學生由於生病原因,經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休學申請表;2、校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3、 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審覈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4、 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5、 學生憑已全部週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