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階梯電價是什麼規則

天津市階梯電價是什麼規則

天津市階梯電價的規則是第一檔爲每月不超過220度的電量,電價保持每度0.49元不變;第二檔爲每月221至400度之間的電量則電價每度0.54元;第三檔爲每月超過400度的電量,電價每度0.79元;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實行每戶每月15度的免費用電量。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居民合表用戶暫不執行階梯電價,電價每度0.51元,提高0.02元;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則是每度0.515元,提高了0.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