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此並沒有規定,但旅客與航空公司之間成立的是航空客運合同法律關係。航班延誤視爲航空公司違約。因天氣原因延誤,則可以作爲航空公司的免責事由。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