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用房規定標準

辦公用房規定標準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第十一條規定各級工作人員辦公室使用面積不應超過表3的規定:表3各級工作人員辦公室使用面積

類別適用對象使用面積(平方米/人)

中央機關部級正職54部級副職42正司(局)級24副司(局)級18處級12處級以下9

省級機關省級正職54省級副職42正廳(局)級30副廳(局)級24正處級18副處級12處級以下9

市級機關市級正職42市級副職30正局(處)級24副局(處)級18局(處)級以下9

縣級機關縣級正職30縣級副職24正科級18副科級12科級以下9鄉級機關鄉級正職、鄉級副職、鄉級以下由省級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規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規定,原則上不得超過縣級副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