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局不做爲怎麼辦

法院執行局不做爲怎麼辦

法院執行局不作爲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1、多和執行員溝通,看是否有中止執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長批准了延長執行,詢問執行緩慢的原因,儘量和執行員協商解決。

2、自己儘量查找並向執行員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的準確情況,爭取早日拿到執行款。

3、如果法院無故拖延執行,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對下級法院長期未能執結的案件,確有必要的,上級法院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與下級法院共同執行,也可以指定本轄區其他法院執行。向上級法院反映。

法律依據】

《法院組織法》第6條,人民法院堅持司法公正,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護個人和組織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尊重和保障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