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商店和商行有什麼區別

營業執照商店和商行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38號

《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的第十條

個體工商戶名稱組織形式可以選用“廠”、“店”、“館”、“部”、“行”、“中心”等字樣,但不得使用“企業”、“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字樣。

根據規定,商店與商行是沒有區別的。

經營者姓名可用作個體戶字號

個體工商戶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

其中,行政區劃是指個體工商戶所在縣(市)和市轄區名稱,之後可以綴以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區、市場名稱。

經營者姓名可以作爲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使用。縣級以上行政區劃不得用作字號,但行政區劃的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

行業應當反映其主要經營活動內容或者經營特點。

組織形式可以選用“廠”“店”“館”“部”“行”“中心”等字樣,但不得使用“企業”“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