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誹謗他人是什麼罪

惡意誹謗他人是什麼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惡意誹謗他人是誹謗罪。

惡意誹謗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