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允許女方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嗎

法律允許女方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嗎

女方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作爲女方,以下情形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較大:

第一、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

第二、對於兩週歲以上十週歲以下的孩子,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可優先考慮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第三、十週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