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醉是什麼刑法

骨醉是什麼刑法

骨醉是非常殘忍的刑法,先打一百大板,再砍去手足,放入酒甕之中。此刑法是武則天發明的,史書記載,有一次皇帝李治很是思念被廢除的王皇后和蕭淑妃,便偷偷地過去偷看她們兩個,嫉妒心太重的皇后武則天知道後,便令人將她們各打一百大板,再把她們的手跟腳一起砍掉,而後甕入酒中,被稱爲“骨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