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哺乳期多長時間

法定哺乳期多長時間

根據《山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將其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女職工懷孕28周以上的,每天安排其工間休息1小時,並計入勞動時間。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增加女職工產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女職工懷孕不滿10周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懷孕滿10周不滿16周流產的,給予30天產假;懷孕16周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此次《山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