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兒童如何取證

虐待兒童如何取證

虐待兒童將構成虐待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可以從鄰居的證人證言、兒童的傷情狀態,醫院的證明,錄音錄像等方面進行取證。

構成虐待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260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