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有效的條件:
(1)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
(2)離婚的意思表示真實,且就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子女撫養達成一致;
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必須經過夫妻離婚登記後方可生效。如果雙方只是簽了協議,沒有離婚的,協議書成立但是不生效。所以,夫妻在協議離婚過程中,能簽訂多份離婚協議,但是這些離婚協議只是成立,並沒有產生法律效力,只有夫妻完成離婚的各項手續,離婚協議纔會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