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由制定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由制定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制定的關於會計覈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會計制度是對商業交易和財務往來在賬簿中進行分類、登錄、歸總,並進行分析、覈實和上報結果的制度,是進行會計工作所應遵循的規則、方法、程序的總稱。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即財政部)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於會計覈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由國務院所屬財政部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在與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不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會計制度或者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