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爲什麼要改嫁

李清照爲什麼要改嫁

“改嫁”一說主要以《上內翰綦公啓》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的記載爲根據,認爲趙明誠去世後,清照孤苦伶仃,過着顛沛流離的生活,飽嘗了人間的苦難。她希望有所依靠,能過上較爲安定的生活。於是她被媒人“如簧之說”和“似錦之言”所迷惑,糊里糊塗地再嫁了張汝舟。婚後,她發現張汝舟像一個市儈,實難同他安度晚年,便想趁早離異。張汝舟則爲了奪取李清照的書畫,古器物等,卻想早點把她折磨死,所以經常地虐待她。清照無法忍受,提出離婚。爲了訴訟的勝利,她不得不同時檢舉了張“妄增舉數入官”的違法行爲.按照宋代刑法,妻子告發丈夫,即使屬實,也要判處徒刑兩年。清照明知如此,還是告發了他,同時也提出了離婚的要求。後來,這件事被她的親戚翰林學士綦崇禮知道了,綦崇禮是宋高宗的親信,出面干涉此事,才使清照既離了婚,又免了刑事處分。爲此,清照特意寫了一篇《上內翰綦公啓》,向他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