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固定資產改良支出

什麼叫固定資產改良支出

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是在新的所得稅法出臺前的概念。

它的條件爲:

1.支出金額在固定資產原值的20%以上;

2.固定資產延長使用年限2年以上。

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出臺後規定:實施細則第六十九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所稱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2.修理後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實施細則第七十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爲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