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規範超市購物車使用辦法

如何規範超市購物車使用辦法

1.回收購物車責任部門爲後勤部;

2.存放地點爲超市入口處;

3.購物車的管理均由保安員負責,散放於賣場的購物車,隨時由就近營業員送至本樓層存放點;

4.回收購物車單次數量不超過10輛;

5.回收時間一樓每小時必須一次,二、三樓及通道每半小時一次;

6.超市隨時檢查車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由專人送到管理科並登記車號由保養科簽字,保養科保證24小內修好,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修好須向超市說明,已修好的超市要驗收,並簽字;

7.回收數量超過規定數量,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8.需維修的車輛不檢查,不送保養科,發生的責任事故由前臺經理承擔全部責任,已報保養科未經維修又投入使用造成事故的,由保養科收車人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