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非法行醫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規定,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爲。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非法行醫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醫療機構的管理制度及公衆的生命健康安全。

2、客觀要件。首先,必須有擅自從事醫療活動的行爲。其次,擅自從事醫療活動的行爲,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

3、主體要件。該罪的主體,即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包括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單位不構成該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

犯罪構成要件主觀特徵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是犯罪目的。非法行醫罪並不以牟利爲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