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過期一個月可以續期嗎

居住證過期一個月可以續期嗎

可以的。根據《居住證暫行條列》:1、居住證自簽發之日起須每年簽註1次。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持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居住證及合法居所證明等,到現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註手續。2、居住證持有人逾期60日未補辦簽註手續的,經覈實認定後,居住地公安機關應當在居住證管理信息系統中註銷居住登記並註銷、回收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