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過戶給個人需要交多少稅

公司車過戶給個人需要交多少稅

公司車過戶給個人需要交增值稅,按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徵收上述比例的增值稅有一個前提,即該過戶的車輛屬於該公司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的。公司名下的車屬於固定資產,公司車過戶到個人名下,應當依據法律規定繳納增值稅。

法律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四條

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第六條

免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其免稅條件消失的,納稅人應在免稅條件消失之日起6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重新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