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裝修款不給可以委託律師發函催款,要求其在合同規定時間內付款,如果多次催促對方人拒絕罰款的話,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要求其儘快將工程款付清。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合同法》將於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爲的效力。
(《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