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報考條件

事業單位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良好的思想道德品德;年齡在35週歲以下;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報考崗位所需學歷、職稱、專業和技能條件等。每個地方事業單位的報考條件不同,具體參考報考地的招考公告。

事業單位考試內容:

筆試考試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面試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的備案應在面試前一週完成。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後,由招聘單位張榜公佈並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