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允許帶相機,但對相機所用電池有相關規定:1、可放置在托運行李及隨身行李中攜帶。2、應有防止意外啓動的措施。3、鋰離子電池額定能量不應超過100Wh。4、額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的隨設備鋰離子電池,應經運營人或航空公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