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廉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2019年廉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爲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條件是: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係,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