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陪同開庭辯護是可以的,但不能超過二人。【法律依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3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辯護人的時間具體又可分爲兩種情況:(1)、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律師作爲辯護人;(2)、被告人隨時有權委託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