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繼承的性質屬於基於單方民事行爲和事件這一事實構成引發的股權變動。【法律依據】《公司法》第75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繼承法》第3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