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意義是:
(1)有利於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促進黨在農村基本政策的落實;
(2)有利於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生產經營積極性;
(3)有利於落實黨的強農惠農政策、發展現代農業;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意義是:
(1)有利於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促進黨在農村基本政策的落實;
(2)有利於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生產經營積極性;
(3)有利於落實黨的強農惠農政策、發展現代農業;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