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併購有哪些形式

公司併購有哪些形式

公司併購的形式包括:購買企業與購買企業財產;購買股份;購買部分股份加期權;購買含權債券;利潤分享;資本性融資租賃;承擔債務模式;債權轉股權模式。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73條,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