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發生制基於哪幾項會計假設

權責發生制基於哪幾項會計假設

五項會計假設 1、會計主體假設。假設企業法人是一個獨立的實體,會計關注的中心是企業而不是業主、合夥人。 2、持續經營假設。即每一個企業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不會面臨破產和清算,因而它所擁有的資產將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被耗用或出售,它所承擔的債務,也將在同樣的過程中被償還。若企業不能持續經營,就需要放棄這一假設,在清算假設下形成破產或重組的會計程序。 3、會計分期假設。規定了會計對象的時間界限,將企業連續不斷不經營活動分割爲若干較短時期,以及提供會計信息,是正確計算收、費用和損益的前提。 4、貨幣計量假設。這一假設規定了會計的計量手段,指出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其成果可以通過貨幣反映。它暗示含了兩層意思,即幣種的唯一性和幣值的不變性。 5、權責發生製假設。以權利或責任是否發生爲依據來判定、安排經濟業務是否進入會計信息系統以及進入會計信息系統後的位置,它高於其他的會計確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