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並提供下列資料:1、《稅務登記證》副本;2、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複印件;3、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複印件;4、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複印件;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一般納稅人的認定程序:1、納稅人提交申請;2、稅務機關覈對申請資料;3、稅務機關實地查驗,出具查驗報告;4、稅務機關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