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考分數線:1、報考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爲:總分不低於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60分;2、報考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爲:總分不低於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60分;3、報考市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爲:總分不低於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5分;4、報考縣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爲:總分不低於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