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的四大體是什麼

書法的四大體是什麼

中國書法習慣上分爲“正”“草”“隸”“篆”四體。

正書不僅指楷書,還指魏碑。草書則指以張旭、懷素等爲代表的狂草,也指大草;還指比狂草規範一些的草書,稱小草,以唐代孫過庭的《書譜》爲之代表。另外,還有一種隸書的急寫,稱爲章草。 介於草正之間的則是行書。隸書產生於秦末漢初,開始主要用於抄寫公文,以求簡便,後來也用於書寫碑刻與摩崖石刻。 篆書則是甲骨、鐘鼎、石鼓及小篆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