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處理婚前個人財產

怎麼處理婚前個人財產

對於婚前財產夫妻可以通過財產約定的方式,約定婚前個人財產爲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可以對婚前財產進行公證,在結婚前或結婚後對夫妻各自所有的財產作一個約定,並以公證處公證或者去律師樓見證的方式固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9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