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包括什麼

不動產權證包括什麼

不動產權證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是權利人享有相應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於2015年3月1日全面啓用。該證書包括了集體土地所有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木所有權等。

不動產證三證合一在原來包括契證、房產證和土地證。而現在契證已經取消了,改成了完稅通知書,具體介紹如下:

1、房產證: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2、土地證: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

3、完稅通知書:是指不動產所有人經國家公證機關鑑證並依照稅法納稅後,由政府頒發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產權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