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是什麼官

判官是什麼官

判官是府之副職。相當於副省長(或省轄市副市長)。

判官是中國封建社會時期的官名,始於隋朝。至唐,節度使、觀察使、防禦使均置判官,爲地方長官的僚屬,輔理政事。宋沿唐制,並於團練、宣撫、制置、轉運、常平諸使亦設置判官。元代改爲各州府設置判官。明清僅州置判官,無定員。

判官是地方長官的僚屬,主要職責是輔理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