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家庭暴力行爲的表現:1、身體暴力。2、精神暴力。3、性暴力。4、經濟暴力。5、冷暴力。【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43條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婚姻法》將於2020年12月31日失效)根據《民法典》第1042條規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