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的書寫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應寫清楚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法定全名,如果是自然人,還應寫明身份證號碼。
第二、應寫清欠款的具體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第三、應當寫清楚欠款的具體原因,特別是數額較大的欠款。
第四、寫清楚欠款的具體的利息的計算,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
第五、應寫清楚欠條本息償還的期限及支付方式。
第六、應由欠款人本人親自簽字,按手印。
第七、最好還應當寫上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還可以約定管轄法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